《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执行时间

2022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

二、执行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均执行此政策。

三、内容解读

(一)“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解读:“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有三种情形:

1、夫妻双方均在我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

2、夫妻一方在我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另一方在异地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

3、夫妻双方均在异地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且购房人为我市户籍的。

(二)“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解读:“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有两种情形:

1、未婚职工或夫妻一方在我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另一方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6个月的;

2、未婚职工或夫妻一方在异地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另一方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6个月,且缴存人为我市户籍的。

四、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根据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购房价值、担保情况、还款能力等综合评定,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一方(含未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