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公积金党组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

   

 

 

 

漯公积金〔2018〕42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阳光漯河”建设的

 

 

各科室、部:

为深入推进“阳光漯河”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漯发〔2018〕13号)和《2018年度“阳光漯河”建设工作台帐》(漯阳光建办〔2018〕9号)文件精神,经中心党组研究,现就推进2018年“阳光漯河”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阳光三权为核心,提高“阳光漯河”建设层次,拓宽建设内涵和范围实现党务、政务、民生等方面公开和监督全覆盖。持续规范提升、拓宽深化;着重抓好政务服务便民利民,着重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推动“阳光漯河”建设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工作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原则。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工作标准,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予以公开。

——真实公正原则。公开公布事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杜绝半公开、假公开,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注重实效原则。立足当前“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把便民利企、群众满意作为“阳光漯河”建设是否取得成效的基本标尺,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建机制、利长远。

——便于监督原则。公开内容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阳光漯河”建设水平。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阳光漯河”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建设。依托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100%向市政务云迁移。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阳光政务”建设。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在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公开承办科室、责任人以及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中层岗位监督水平。推进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全部进驻服务中心,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建立权力事项办理结果公示、在线办件监察、办件量通报和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服务“一次办妥”明确”一次办妥”事项清单,真正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二)深化“阳光党务”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要求和中心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全面公开,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认真梳理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党组织履职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员义务履行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反腐败案件信息、干部选拔任用信息等内容,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有效衔接联动,分类实施,有序开展,务求实效。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推进“阳光漯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心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阳光漯河”建设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科室、部要压实责任,牢记职责、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联动,认真按照要求抓好工作推进。

(二)加强督导考核。“阳光漯河”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细化工作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确保“阳光漯河”建设有序推进。

(三)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对“阳光漯河”建设工作情况的跟踪问效。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积极、工作严重滞后的,严肃对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问责。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