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第一批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站稳群众立场、走好群众路线,谋划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中心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一)拓宽公积金贷款可抵押房屋范围

根据群众迫切需求,中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政策研究,出台《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的通知》增加五类住房可进行公积金贷款抵押,分别是土地性质为划拨的住房、土地用途与房屋用途不一致的住房、占压其他土地的住房、无土地信息或土地未分割的住房。该项工作已正式实施,进一步方便借款人抵押贷款。

(二)整合建设11个服务渠道,促进“四个服务转变”

为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中心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对“豫事办”“漯易办”、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网上服务大厅、12329热线、手机短信、自助服务终端、手机APP、微博11个服务渠道进行整合,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从“被动”到“主动”、“人工”到“智能”、“线下”到“线上”、“局部”到“整体”的“四个服务转变”。该项工作已于4月16日正式完成,切实推进跨部门信息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加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实现住房公积金8项“跨省通办”业务全程网办

2021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加快系统开发力度,截至6月20日,已完成全部8项“跨省通办”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系统功能开发和内部测试工作,已正式上线运行,该项工作已提前完成。

(四)在10个社区设置住房公积金服务点,就近服务社区群众

中心高度重视社区服务网点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调研走访,确定网点选址,加快建设进度。截至6月20日,10个社区住房公积金服务点的窗口设置、设备安装、人员培训和宣传展板布置等工作已全部完成,所有服务点网口均已正式投入使用,该项工作已提前完成。

二、公示时间

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3日为公示期,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漯河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反映,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三、联系电话

0395-3181603

 

 

                      中共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