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名词解释
附件: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部门基本支出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办公室、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财产保全科、信息中心、档案科、稽核审计科、执法室、城区管理一部、城区管理二部、临颍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舞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12个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有: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对拒不执行《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单位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财政局的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预算单位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在职职工74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主要任务是: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开展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预算年度的主要任务是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和两县管理部服务大厅用房项目预算。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933.64万元,支出总计1933.6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3.63万元,增长38.12%。主要原因:临颍服务大厅购置,中心服务大厅改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933.64万元,其中:2016年部门预算结转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933.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93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20万元,占35.33%;项目支出1250.44万元,占64.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933.64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33.63万元,增长38.12%,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临颍服务大厅购置;二是中心服务大厅改造,比上年支出增加533.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33.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类)支出1933.64万元,占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6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6 年相比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漯河市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去年本部门日常办公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未核定,今年单位公务用车运行4辆,日常车辆运行维护费核算每车1.5万元,共6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83.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38万元。采购内容包括办公设备、中心服务大厅改造、信息网络化建设的运行及维护、物业服务等。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中心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4.78万元,主要是:1.宣传费20万元。2.物业费14.78万元。2017年,中心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万元,主要对律师费10万元,宣传费2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