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以贷冲贷”惠民生

   

全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往采取的是“先还后贷”的模式,借款人需要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房产办理撤押等手续后,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

为减轻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群众呼声,积极开展调研,研究推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贷冲贷”新模式,在“商转公”业务办理过程中采取“顺位抵押冲抵”,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在双方约定结清日期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至银行冲抵商业贷款。同时,职工以自筹资金将差额部分结清,并办理商业贷款撤押手续即可,不再需要借款人先行筹措大额资金结清全部商业贷款,以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冲抵。

为尽快推动“商转公以贷冲贷”政策落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协调各相关合作银行,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共同探讨业务施行的可行性,同时在各业务窗口对相关业务进行试运行办理,针对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完善《漯河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通过该中心与各合作银行的共同努力,4月17日起,“商转公以贷冲贷”政策正式施行,目前我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商业贷款可办理“商转公以贷冲贷”业务。政策实施后,该中心各服务窗口均已正式办理新业务。缴存群众对新业务的办理热情极高,对该中心出台的新政策给予了高度评价。4月17日至今,该中心已受理并审批“顺位抵押冲抵方式”商转公业务100余笔,累计金额超4000万元。目前,仍有100余笔业务正在预约办理中。

“中心将加大‘商转公’推行力度,协调更多合作银行实施‘以贷冲贷’,切实减轻职工还贷压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