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漯河市委印发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 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漯河市委印发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

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漯发〔2014〕14   2014年9月26日)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党工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漯河市委              

2014926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

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清意义,明确总体要求

1.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是党委、纪委责任担当的现实需要,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担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

2.总体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快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追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为富民强市加快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深入学习,增强责任意识

3.明确学习内容。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部署精神作为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思考研究做好当前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深刻领会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

4.组织学习研讨。两个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廉政党课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熟悉和掌握两个责任的内涵要义和工作任务。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把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学习培训、研讨交流的重点,通过专题培训、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使他们熟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履职尽责措施、责任追究规定和程序,确保承担两个责任者知责、尽责,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坚定性、自觉性和针对性。 

5.搞好宣讲约谈。根据不同阶段和时序节点特点,在全市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两个责任宣讲约谈活动。坚持市级领导带头,强化传导作用,层层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宣讲约谈活动,持续掀起宣讲两个责任的热潮。

三、强化措施,推动履职尽责

6.实行项目化管理。坚持和完善项目化工作法,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形成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把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一细化,明确工作措施、具体负责人、牵头单位、完成时限等。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逐项抓好落实。

7.实行五不分管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5项工作。要建立健全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督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对班子其他成员分管人、财、物、项目、审批等情况的监管责任。

8.定期报告情况。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每半年分别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执纪、监督、问责具体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结合报告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

9.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廉政谈话、问题约谈、纪委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等措施,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督查。实行季查季报,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行政效能投诉、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查处案件情况等进行整合,每季度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对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队开展半年督导工作,分析、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10.实行任前考廉。把廉政考察和廉政考试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条件和前置程序。对考察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廉洁从政情况、改进工作作风情况、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充分考察。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提拔对象组织廉政知识考试。廉政考察有问题的暂缓提拔、廉政考试不合格的暂缓提拔。

11.开展专项巡察。成立市委两个责任专项巡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巡察工作。专项巡察以问题为导向,有计划地对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两个责任情况,以及党风政风、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责成相关地方和部门限期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12.实行述责述廉。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每年述责述廉不少于1次,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履职等情况,由全委会委员进行现场质询和评议。纪委全委会定期听取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纪委委员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现场质询和评议。质询可口头或书面提出,被质询人应作出答复或书面解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一个任期内至少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1次。评议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和相关单位,作为对领导干部个人廉政考核、监督评价的重要依据。

13.开展社会评议。对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腐败问题的查处情况、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对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作风建设、工作效能、廉洁从政等情况开展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评议和测评办法,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评议和测评工作每年开展1次,得分排名情况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专题研究,建立台账,实行问题挂号制,整改销号制,并向群众反馈整改情况。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着力解决。

14.严格履责考核。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考核工作采取平时定量考核、社会评价考核、年终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重点了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豫发〔201420号文件确定的主体责任十件事情况。考核结果在适当范围通报,作为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15.强化责任追究。健全责任追究体系,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在查办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发案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题检查,由下至上逐级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16.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党委会、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发挥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观念,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17.优化监督力量。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各级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加强执纪办案力量,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专责,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工作。

18.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市宣传部门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积极成效,营造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