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减少疫情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影响,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了《关于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通知》,提出了允许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阶段性政策措施。为便于政策的理解、掌握、落实,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允许企业或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解读:一是允许企业或单位在5%-12%范围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二是住房公积金需正常缴存至2022年3月方可申请降比;三是降比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四是申请降比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五是降比时间到期自动恢复至申请前缴存比例。

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企业或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的《漯河市阶段性支持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

二、允许企业或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

解读:一是企业或单位住房公积金需正常缴存至2022年3月方可申请缓缴;二是缓缴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三是缓缴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四是缓缴企业或单位应于缓缴期满后1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五是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或单位需提供材料:

1、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的《漯河市阶段性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企业或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

三、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不见面”办理业务。

解读: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减少临柜业务,主推网上办理,提倡线上办,大力推行非接触、不见面业务办理模式;二是线上办理业务的途径:手机APP(手机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登陆官网gjj.luohe.gov.cn)、微信公众号(关注“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等。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