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
为配合深入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强化中心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全面形成良好的节能低碳生活方式,构建节约型社会建设。现决定开展“步行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将每月的“11”日定为全中心工作人员“步行日”。活动主体为全中心工作人员。
二、主要目的
开展“步行日”活动,主旨是倡导健康、低碳、环保、绿色的步行出行方式。通过此项活动,在有效改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久坐、缺乏运动形成的“机关病”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共机构对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示范表率作用,健康绿色出行的认识,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让绿色出行成为我市社会风尚。
三、有关要求
一是各科室要高度重视 “步行日”活动,要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身体素质、低碳环保为着眼点,组织好本部门职工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二是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让“步行日”概念深入每一名中心干部心中。通过中心工作人员示范带动,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关注绿色出行、低碳环保的浓厚氛围。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8日